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商务服务 » 律师事务所 » 成都合同律师丨房屋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但7种情形无效!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成都合同律师丨房屋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但7种情形无效!

  • 发布日期:2018-04-13 14:47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商务服务区域:四川成都市
  • 浏览次数117
  • 留言咨询
 
详细说明

   【成都顶泰律所法律咨询电话18080821639或028-86751132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 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 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

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的房屋买卖合同。

是指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签订的合同无效。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更多法律知识:http://www.dggfl.net/2018/flzs_0403/663.html

顶泰法律咨询热线成都028-86751132;18080821639

顶言法律咨询热线(北京):010-6536026218601326218

冠杰法律咨询热线(深圳):0755-8321004918924582749

顶匠法律咨询热线(广州):020-3885658918102825651

瀚沣法律咨询热线(重庆):023-86827607;17318410031

灵均法律咨询热线(武汉):027-8823198618162758581

杭州法律咨询热线(杭州):0571-8578139813336142263

 
[ 商务服务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联系方式
  • 成都顶泰律师事务所
  • 已缴纳 0.00 元保证金
  • 资料认证  会员未认证
  • 联系人赵律师(先生)  [关注]
  • 会员 [离线] [留言]    
  • 电话
  • 手机
  • 地区四川-成都市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