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事大厅,填报企业信息,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网络销售信息表及其他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政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服务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1、《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一式2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分支机构还需要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3、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4、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自建类提交);
5、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复印件,验原件(自建类提交);
6、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自建类提交);
7、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复印件(入驻类提交);
8、经办人授权证明(要明确授权事项、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9、对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声明。
五、适用范围
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六、申请条件
1、通过自建网站或者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
2、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经营许可或者办理备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七、注意事项
申请资料的各项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楚、无涂改,提交的纸质材料应用A4纸打印,并按资料要求依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申请材料须逐页加盖申请企业公章;复印件应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需清晰可辩;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和办事人员身份证。
具体办理细节就拨打下方电话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428053006/13882062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