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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二建代报名

  • 发布日期:2020-11-20 11:48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教育培训区域:四川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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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二、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内容不变,主体变了
1.合同权利转让
(1)债权转让,无需债务人同意但要通知对方
(2)债权人不能转让权利的情形: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约定不能转让的、依法不能转让的(监理业务转包、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2.合同义务的转让
(1)债务转移,需债权人同意
三、可撤销合同
记住违心的
1.种类:重大误解订立的、失公平、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的
2.合同撤销权消灭: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知道后放弃行使的
四、合同终止
1.合同解除、债务履行完成、债务抵消、依法提存、免除债务、同归一人债权债务
2.合同解除特征:有效合同、具备解除的法律条件、有解除行为、合同消灭
3.合同解除的种类:约定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履行债务
⊙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的关系
试用期: 0≤1个月 ≤2个月 ≤6个月
合同期: 3个月 1个月 3年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档工资或者合同约定的80%,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劳动合同的生效与无效
⊙劳动合同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不同于民事合同,国家主动干预的,书面的,分有效与无效,劳动者辞职自由,禁止一切担保(如押金、担保)
⊙劳动合同无效:违心订立的合同、用人单位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强制性规定
合同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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